关于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工作中

有关问题的规定和说明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技术资格认证中心

 

(节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中心;各有关专业分会:

 

根据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机学[2004]25号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教育部考试中心机学教[2004]028号文件的精神,现就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做出如下规定和说明:

一、资格认证

(一)条件审核

1.分中心要审查大学毕业证书的原件,并保证真实性,审查后向我中心提供复印件。“认证办法”中提到的“机械类”是指在大学中学过机械原理、机械零件、理论力学和材料力学四门课程;“工科专业”教育部门对此有专门定义;“同等学历”是指上述两类以外的各类人员。

2.外语要求具备下列之一:①外语四级证书;②人事部门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③由分中心及我会认可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此类证书需加盖培训单位和省学会章)。

3.计算机要求具备下列之一:①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②计算机应用技术三个模块合格证书;③由分中心及我会认可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此类证书需加盖培训单位和省学会章)。

4.继续教育要求具备下列之一:①国家认可的继续教育证书(人事部门发放);②由分中心及我会认可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此类证书需加盖培训单位和省学会章)。

5.工作年限要有相应证明。

6.学历类别规定:A类:机械类大学本科及以上;B类:机械类大学专科;C类:非机类工科大学本科及以上;D类:非机类工科大学专科;E类:同等学历。

(二)报送要求

1.按“认证办法”要求的内容,每人一个文件袋。

2.证件照2张(其中1张帖在报名表上)。

3.文件袋外面要填写资料明细表(内容见附表1),加盖报送组织公章(或代章)。

4.每报送一批要填写上报清单(内容见附表2),加盖报送组织公章(或代章)。

5.申报编号与以后证书编号一致。

6.报名表可从我会网址上(www.cmes.org.cn)下载。

7.报送资料时要将认证费用(220元)同时汇往我中心;报送组织的认证费用自留。

未成立分中心的地区,我中心不接受任何申请。

(三)申报及证书编号

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申报(资格证书)编号为10位数,由分中心在上报时填写,前2位为省(区、市)编号;34位为申请年;56位省内编号(如按地区、行业等,由分中心自定);第7位申请机械工程师为1,申请专业工程师为2810位为申请编号。

省(区市)编号:北京(11),天津(12),河北(13),山西(14),内蒙古(15),辽宁(16),吉林(17),黑龙江(18),上海(19),江苏(20),浙江(21),福建(22),安徽(23),江西(24),山东(25),河南(26),湖北(27),湖南(28),广东(29),广西(30),海南(31),重庆(32),四川(33),贵州(34),云南(35),西藏(36),陕西(37),甘肃(38),宁夏(39),青海(40),新疆(41)。

二、资格考试

(一)综合素质与技能考试

1.综合素质与技能考试的报名工作统一由分中心负责。

2.分中心在报名截止(截止日期待通知)后将参加“综合素质与技能考试”的名单报当地教育考试部门(当地教育考试部门不开考的报我中心,再转交教育部考试中心)。

3.考试阅卷结束后,教育部考试中心通过我中心将“综合考试”成绩单,合格者的合格证书寄送各分中心。

4.“资格考试”定于每年11月举行。

(二)专业考试

1.“专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统一由各分中心负责。

2.各分中心在报名截止(截止日期待通知)后将参加“专业考试”的名单和考试费用报相应的专业分会。

3.开展“专业考试”的分会,或由分会自己组织考试,或委托分中心负责有关“专业考试”的考务(考场和监考)工作,具体请专业分会与各分中心协商。

4.分会组织的考试阅卷结束后,将“专业考试”成绩单,合格者的合格证书寄送各分中心。

5.“专业考试”时间由有关专业分会确定,原则上在每年11月份进行。

三、考试培训与继续教育

(一)考试前培训

1.培训机构:由分中心和有关专业分会向我中心推荐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合法培训单位,经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认可备案后,具备开展机械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培训资质。

2.各推荐单位负责对所推荐培训机构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培训机构在培训运作中不得违反当地政府的规定。中心负责受理申诉和处理工作。

3.《机械工程师考试指导书》由我中心统一供应(只供应分中心),该教材属内部出版使用,工本费60/本;“专业考试”培训教材由相应的分会提供。

4.应考者根据自身条件,志愿参加,不得强求。

(二)机械工程师继续教育

机械工程师继续教育丛书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根据“科目指南”的要求陆续开发或指定。采用文字版或网络形式开展教学。分中心在实施“继续教育科目指南”过程中,可根据当地情况制定相应的继续教育计划和细则及培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