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 | 2004届远程教育高升本毕业生就业政策(2004-1-6 15:15:28) |
| 我院2004届高起本毕业生,按生源所在地教育厅就业政策,由学校推荐,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或自谋职业就业。 | |
| 2 | 2004届浙江省生源的远程教育高升本毕业生就业须知(2003-2-27 9:19:46) |
|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五个有关厅局下发的浙教学字[2000]第25号“关于做好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我院2004届浙江省籍非在职高起本毕业生,可在全省范围内通过“双向选择”就业或自谋职业。凭《浙江省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按规定程序办理户口准迁和户粮迁移手续。 一、关于就业协议书申领表 领取正式就业协议书之前,毕业生向教学站领取《就业协议书申领表》,填好后由教学站审核、盖章,再寄回学院盖章。协议书编号和毕业证书编号暂空缺,等领到正式协议书和毕业证书后再补填。 二、关于就业协议 取得毕业证书后,凭用人单位接收函到所属教学站领取《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此之前,与用人单位有签约意向的,教学站开具证明。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毕业生在签约时要十分慎重,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不论是否经学校招生就业指导部盖章),以免违约造成损失。 用人单位签约(须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后,凭《协议申领表》到浙江大学本部玉泉校区行政楼五楼“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协议书盖章,时间在七月份以后的每个月的20-30日,截止时间为2005年12月。 三、关于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凭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的协议书,到地方政府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在生源地就业的,就业报到证由当地县(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在本市(地)范围内跨县(市)就业的,就业报到证由当地市(地)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跨市(地)及在省级单位、中央在浙单位就业的,就业报到证由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签发(时间在七月份以后的20-30日)。市、地、县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一般为人事局或教育局。 四、关于毕业生档案 教学站在毕业生办完离校手续后,按报到证所指的人事部门地址转递毕业生档案。 | |
| 3 | 非在职毕业生的界定(2002-4-12 15:12:32) |
| 非在职毕业生是指取得毕业证书时为待业人员,毕业生应提供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明。远程教育录取时与用人单位签过协议的视为在职毕业生。 | |
| 4 | “农转非”落户(2002-4-12 14:55:17) |
| 原农业户口或户口待定的浙江省籍非在职毕业生,在就业地落实非农业户口。在规定截止时间还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持毕业证书、身份证件,居住状况等相关材料,向居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农转非”及落户申请,经当地公安部门核对省教育厅下达的毕业生名单,准予在居住地落实非农业户口。 | |
| 5 | 办理落户截止时间(2002-2-28 16:38:49) |
| 按浙计社会[2002]39号文件精神,对于在取得毕业证书后一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浙江省籍毕业生,凭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的《浙江省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浙江省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002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落户截止时间为2003年12月。2003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落户截止时间为2004年12月。2004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落户截止时间为2005年12月。 |